2011年1月1日,甲向乙签发了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汇票,-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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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日,甲向乙签发了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汇票,乙取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票据应当于2011年2月1日前提示承兑

B、丙应当2011年2月11日前提示付款

C、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的,丙可以于2011年8月1日前向乙进行追索

D、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的,丙可以于2013年2月1日前向甲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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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1)选项A: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于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2)选项B: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于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3)选项C: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4)选项D: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自到期日起2年。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洽谈,其间,乙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公司的谈判代表得知。甲公司遂推迟与乙公司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公司的市场份额锐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C、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

D、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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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1)乙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
(2)甲公司和乙公司尚在洽谈过程中,合同尚未成立,不可能产生违约责任;
(3)甲公司的行为属于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也不将丙公司诉至人民法院或申请仲裁,现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在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乙公司应当将丙公司列为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

C、乙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如果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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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1)选项A: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选项B: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
(3)选项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4)选项D: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

甲在其承包的商店里向乙出售一套价值2000元的西服,恰好有人找甲去隔壁接电话,甲于是当着乙的面嘱咐前来看望他的朋友丙说,“请帮我看一下店,我马上回来”,又热情地跟乙说“您先看看,回来咱再谈”。甲出去以后,乙提出其有事不能久待,要求丙尽快将西服卖给他,丙提出要等甲回来。后来丙见乙要走,于是答应代替甲出售该西服。双方经过协商以1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买卖合同有效

B、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

C、乙有权撤销该合同

D、甲有权拒绝追认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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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1)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该合同效力待定,被代理人甲有权选择追认或者拒绝追认。
(2)甲委托丙代为看管时,乙在场,甲亦跟乙说:“回来再谈”,且后来丙也对乙表明“要等甲回来”,乙对丙不具有代理权一事是知情的,并非善意第三人,不享有撤销权。

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付款人A银行已经表示承兑,乙公司取得票据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依法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有权向()进行追索。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丁公司

D、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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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均为被追索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下列各项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A、寄送的价目表

B、招标公告

C、投标书

D、悬赏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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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如悬赏广告,则视为要约;
(2)招标公告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定标属于承诺。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无果,甲公司反而将其仅有的资产办公大楼(市场价格为1800万元)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知情的丙公司;乙公司得知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000万元后无法继续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乙公司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

B、乙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合同

C、乙公司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应当将丙公司列为被告

D、如果人民法院支持乙公司的撤销请求,乙公司可以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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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1)选项A:债务人低价处分财产是一种积极行为,不适用代位权;
(2)选项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
(3)选项C: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甲公司)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
(4)选项D: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的权利。

北京的甲公司向上海的乙公司出售一批原材料,双方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双方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公司应当在北京交货

B、甲公司应当在上海交货

C、乙公司应当在北京付款

D、乙公司应当在上海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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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卖方所在地:北京)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卖方所在地:北京)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