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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型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下列有关该国有企业组织机构的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派股东会的成员
B、该公司的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C、该公司某董事因善于经营管理,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被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聘为负责人
D、该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等
E、该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会职权。所以选项A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所以选项C错误。董事会除行使法定职权外,还行使部分授权的职权,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民事责任旨在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而不在于惩罚
B、按份责任人之间也存在连带关系
C、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不以过错作为主观要件的侵权责任
D、排除妨碍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
E、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责任。按份责任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关系。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以过错作为主观要件的侵权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朱某有房屋一套,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齐某。双方合同约定:合同订立后3日内齐某搬入居住,产权变更登记自签约起3个月内由朱某负责协助办妥。但是,签约1个月后,朱某又与不知情的周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周某,价格130万元,并为周某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现周某要求齐某搬出该房屋。齐某遂与朱某、周某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合同效力及有关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朱某与齐某的买卖合同自房屋产权人变更登记为周某之日起失效
B、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
C、朱某将房屋卖给周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D、齐某现居住在该房屋内的事实状态属于直接占有
E、朱某和周某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齐某可以起诉请求变更产权登记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所有权的归属。朱某在与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成立并生效之后,并不因为产权变更而失效。所以选项A错误。朱某在与周某签订合同的时候,依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其与周某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所以选项B正确。因为房屋的产权并没有转移给齐某,所以朱某将房屋卖给周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对齐某的侵权,而是构成对齐某的违约
下列各项中,()属于共同地域管辖。
A、经过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管辖
B、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的管辖
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
D、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的管辖
E、因不动产提起的案件管辖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同地域管辖的案件。共同地域管辖的案件有三种:(1)经过复议的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共同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案件,如该不动产涉及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的,由该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共同管辖。选项B、
破产债权.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对破产企业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通过破产程序,能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下列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有()。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未到期的债权
B、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后产生的利息债权
C、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为管理破产财产而进行的必要民事活动所产生的债权
D、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E、在债权申报期内向管理人申报并经其确认的债权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债权的范围。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所以选项A正确。破产债权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所以选项D正确。债权人逾期申报或未按规定申报债权的,将产生失权或其他不利后果,所以选项E正确。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所以选项B错误。管理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所以选项C错误。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得成为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
A、自然人
B、国有独资公司
C、国有企业
D、上市公司
E、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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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主体。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崔某不服甲市乙县政府向王某发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向甲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甲市政府驳回了崔某的复议申请,但改变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崔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被告为乙县政府
B、被告为甲市政府
C、崔某可向乙县法院提起诉讼
D、崔某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E、王某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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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被告和第三人。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被告为复议机关即甲市政府。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本案被告是甲市政府,且不属于“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因此
下列各项中,属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量刑中“其他严重情节”的有()。
A、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B、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C、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D、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E、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在50万元以上的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中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选项C、D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选项E属于“数额巨大”,而不是“其他严重情节”。
下列关于占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除非有证据证明占有人是恶意占有,否则一般推定其占有为善意、公然、和平占有
B、对于占有,推定为自主占有
C、如果占有人对占有物有占有的事实,则其在占有物上所行使的权利,法律即推定其合法而有此权利
D、经证明前后两时为占有的,推定中间也是继续的占有
E、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而为的占有是他主占有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占有的推定。对占有的意思推定,各国一般采用“所有的意思说”,即推定为“自主占有”,也就是以所有的意思为占有。一般推定为善意、公然、和平占有,除非能证明是恶意占有。占有人无须举证,如果反对者想推翻,则必须举证。前后两个时间点占有,中间也持续的占有,这属于通常情形,前后两时占有而中间不占有的情形属于例外。经证明前后两时为占有的,则推定前后两时之间为继续占有,占有人无需负举证责任,如果反对者想推
税务局稽查局对某纳税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纳税人对罚款决定不服,向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申请复议。稽查局依法向复议机关提交了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提出了书面答复。复议机关审理后决定,变更罚款为5万元。《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后,该纳税人逾期未向法院起诉。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如果该纳税人不能按规定缴清10万元罚款,则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才能申请复议
B、该纳税人可以查阅稽查局提交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不得查阅书面答复
C、如果该纳税人在复议决定作出前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可以撤回
D、该纳税人应当在接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复议申请
E、如果该纳税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罚款5万元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公需科目题库搜索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对罚款决定不服,在申请行政复议前不要求先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是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和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复议机关不得拒绝。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非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