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4、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乙-2021年度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在线培训会计考试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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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乙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14年12月5日,丁公司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有关丁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期限,下列说法不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丁公司首次向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B、丁公司首次向丙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C、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5日

D、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最晚时间为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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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2014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则消灭。对一般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2014年12月5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则消灭。

452、甲受到乙的胁迫而签发一张100万元已由自己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乙在取得票据后立刻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换取一幢房屋,丙不知道乙非法取得票据的行为,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由于是受胁迫而签发的票据,因此对乙和丙均不承担票据责任

B、由于丙是善意的且已经支付对价的持票人,因此甲不能对抗丙的付款要求

C、甲对丙可以行使对物的抗辩

D、甲不能对抗乙的付款请求,但可以对抗丙的付款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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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本题中,由于丙是支付了对价并且善意取得该票据的当事人,因此甲不能对其行使对物上的抗辩。

449、票据变造不涉及的事项是()。

A、票据金额

B、到期日

C、出票人签章

D、付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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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票据变造不涉及变更票据的签章。

450、甲公司以欺诈手段骗得乙公司与之订立合同,乙公司因而签发一张汇票给甲公司,随后甲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汇票到期前,乙公司发现受骗,即向法院申请撤销与甲公司的合同。如果合同被撤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汇票效力随之撤销

B、甲公司不享有汇票权利,丙公司也不能享有

C、汇票无效

D、汇票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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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不影响汇票的效力。

448、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伪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票据伪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的人变更票据金额的行为

B、被伪造人应向善意且支付了对价的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C、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D、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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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票据变造不是伪造;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选项B不正确;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选项C正确;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选项D不正确。

4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变造票据的是()。

A、变更票据金额

B、变更票据上的到期日

C、变更票据上的签章

D、变更票据上的付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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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如变更票据上的到期日、付款日、付款地、金额等。变更票据的签章,属于票据的伪造。

453、关于票据丢失的补救措施,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失票人提起诉讼,在判决前,丧失的票据出现时,付款人应以该票据正处于诉讼阶段为由暂不付款,而将情况迅速通知失票人和人民法院,法院应终结诉讼程序

B、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C、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D、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日起10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1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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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456、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其权利归于消灭。下列有关票据权利消灭时效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B、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1年

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D、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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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四种:(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455、在下列方法中,我国《票据法》未予认可的票据权利补救方法是()。

A、公示催告

B、声明作废

C、挂失止付

D、普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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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我国《票据法》规定了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该补救措施主要有三种形式,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45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A、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C、背书不连续

D、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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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背书不连续属于对物抗辩的事由。这一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AB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