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训经费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用于2019年“强师工程”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研修项目,集中面授(含跟岗实践等)培训经费按不高于550元/天/人标准核拨,远程培训费补助按4元/人/学时的标准执行并据实结算。经费开支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粤教继函[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培训研修项目经费须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支出。
五、考核与学时登记
省级项目培训结束时,由各项目承训高校负责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省教育厅监制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证书》,并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粤教继〔2013〕2号)规定,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集中面授项目阶段按照6学时/人/天进行登记,网络研修阶段学时按照各项目学员遴选指南规定的学时要求进行登记。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要做好规划,落实责任。要统筹做好年度市县培训规划,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与承训高校对接,共同做好培训管理服务工作。二是要严格条件,足额选派。严格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要一视同仁选派公民办教师参加培训,扩大培训面。三是加强管理,提高培训率。各地市教育局要加强与承训高校的沟通协调,强化对学员跟踪管理,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四是训用结合,扩大培训效果。要把培训与使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省级培训研修学员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将建立各地市年度参培率通报制度,强化省培项目学员选派管理。
(二)承训高校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级培训项目和经费管理规定,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一是落实责任,专人负责。主动与对口市县(区)教育局沟通联系,做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加强调研,优化课程。加强训前需求调研,进一步优化细化培训方案,有针对性优化课程设计,突出实践性和专业性,配强配好师资,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培训质量。三是管好资金,提高绩效。严格执行培训方案和计划,加强培训各环节管理,确保培训质量;要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等规定的有关要求,规范使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培训绩效。四是及时总结,加强宣传。要及时做好培训工作总结以及绩效自评、经费使用情况等材料报送工作,并做好学时登记和培训班考核工作,加强宣传交流,提升影响力。
(三)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要加强统筹,强化管理。一是要统筹本校省级培训项目的管理,从项目需求调研、培训方案制定、专家配备、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要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所有培训项目科学规范实施;二是要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总体计划,严格按计划时间开展培训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要建立省级培训项目预算支出执行定期分析机制,每月召开项目执行和经费支出情况分析会,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资金使用进度,并于每月5日前定期通过“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上个月资金支出进度情况。
(四)省教育厅将组织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对省级培训项目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强师工程”市县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同时对省级培训项目的资金预算及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和实施绩效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将在全省通报,并作为今后省级培训项目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客服联系人:黄修建;联系电话: 18820007976、020-37626784。
陈广成;联系电话: 18813974655。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周彩云、秦玲;联系电话:020-37626770、3762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