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采用"学分制"管理,且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学习。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求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30学分、专业科目60学分。本文将详细讲解广东省会计公需课的学习入口、信息采集、操作流程、专业课要求及常见问题。
kj.czt.gd.gov.cn)ausm.mof.gov.cn)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人员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如下:
| 科目类别 | 学分要求 | 学习形式 | 费用 |
|---|---|---|---|
| 公需科目 | ≥30学分 | 远程培训(在线学习) | 免费 |
| 专业科目 - 专业通识知识 | ≥20学分(必修) | 远程培训/单位组织/学分折算 | 视方式而定 |
| 专业科目 - 专业核心知识 | 合计≥40学分 | 远程培训/单位组织/学分折算 | 视方式而定 |
| 专业科目 - 专业拓展知识 | (含在上述40学分内) | 远程培训/单位组织/学分折算 | 视方式而定 |
| 合计 | ≥90学分 |
会计人员在开始继续教育学习前,必须先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将无法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打开浏览器,访问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
点击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基本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登录后进入信息采集模块,填写以下关键信息:
信息采集提交后,由属地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始继续教育学习。
广东省会计公需课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又称"广东平台")上完成:
访问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选择"会计人员"身份登录。使用在全国统一平台注册的账号信息。
登录后进入"业务办理" → "继续教育" → "会计人员"模块。
在继续教育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 → "学习资源" → "公需课",选择经备案的远程培训机构进入学习。
公需科目学习内容由人社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2026年专题为"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或"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完成全部课件学习和考试后,30学分自动录入全国统一平台,无需另行申请。
学分录入后,可在广东平台或全国统一平台查询继续教育学分记录。
会计人员专业课学分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得:
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经备案的远程施教机构进行在线学习。远程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学完达到规定学分后,学分记录自动对接全国统一平台。
操作路径:广东平台 → 业务办理 → 继续教育 → 会计人员 → 继续教育 → 学习资源 → 专业课 → 自行选择远程培训机构
用人单位可自行组织面授培训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需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并将培训计划报所在地财政部门复核。完成后由单位在全国统一平台上传盖章版电子材料申请学分。
会计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折算学分:
学分折算需在全国统一平台在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202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分为三个类别:
| 类别 | 性质 | 主要内容 |
|---|---|---|
| 专业通识知识 | 必修 |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 |
| 专业核心知识 | 选修 | 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 |
| 专业拓展知识 | 选修 | 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 |
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选择相应层级的学习内容(初级/中级/高级),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内容。
会计人员如需下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需提前一周做以下准备:
https://ggfw.hrss.gd.gov.cn/jxjy/home),完善相关个人信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kj.czt.gd.gov.cn)学习。登录后进入"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在线学习。公需课免费。
信息采集是继续教育的前置条件。会计人员必须先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才能在广东平台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并登记学分。未完成信息采集无法登记学分。
不可以。公需科目30学分和专业科目60学分各有最低要求,任何一项未达标都无法通过年度继续教育考核。特别是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必须单独完成公需课30学分。
2026年度公需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往年未完成的学分无法补登,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当年学习任务。
可以。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相关考试,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需在全国统一平台提交考试成绩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折算对应学分。
需要。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学习要求与持有会计职称的人员一致。